功臣封号。明朝置。武臣因功封公、侯、伯爵者,如特奉圣旨,可得封。
官名。元置,为南窑场的主官。见“大都四窑场提领”。
郡分职吏名。晋置,掌参议军事。见《集古录跋尾》所引《司马整碑阴》。
官署名。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 。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二年(1910)后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每处一所。掌对同级审判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长一人,检察官一至二人,并
官名。战国秦置。县府属吏。一般低级官吏亦称令史。汉朝兰台、尚书台、三公府及大将军等府皆置,位在诸曹掾下。据《后汉书·百官志》,太尉府令史及御属二十三人。又有记室令史、门令史、阁下令史之称。三国、晋皆沿
官名。见“左校令丞”。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景运门直班大臣下所属官员。额定一人,以下五旗每旗司钥章京轮值。掌管紫禁城外值班钥匙。
官署名。民国时,设于各省或特别区域的法院称高等法院,为法院的第二级,旧称高等审判厅。审理内乱、外患、第一审诉讼案及不服地方法院裁定而上诉案件等。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设于各省及特别区域,为三级法院中
官名。清末民政部所属禁烟总局之主管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五人。管理全国查禁***烟毒事务。官名。清末置,为禁烟总局的长官,见该条。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置,正九品,掌举行学规。凡诸生违规矩,施以五等之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