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上。武官名。北魏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五品上。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 置于诸道,总管转运司庶务,兼督察属吏。辽朝都转运使与诸州转运使司皆置,属南面财赋官。元朝改置运判。参见“运判”。官名。宋辽金置,见“转运使”。
官名。隋置,掌接见外国使者时按其等级的不同而排定次序。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为主出受辞人为折溃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官署名。隋朝置,隶陇右牧。设帅都督及尉; 炀帝大业三年(607)后置左、右牧监各一员,以主其事。
官署名。明洪武十三年(1380)置。设行人,正九品,左、右行人,从九品。后改行人为司正,左、右行人为左、右司副,另设行人三百四十五人。二十七年后定均以进士充任,升品秩。掌传旨,册封等事。凡颁行诏敕,册
唐诸道临时特遣使。武德元年(公元618年)五月,山南抚慰使马元规击朱粲于冠军,破之;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以太子左庶子郑善果为山东道抚慰大使,以李靖为岭南道抚慰大使。
官名。清末高等审判分厅与地方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后各省城、府、大商埠设地方审判厅,大商埠设高等审判分厅,始置。每厅一人,从五品,奏补。掌本厅审判事宜,并监督所属各员。
见“磨勘司左司副”。
分见“左善世”、“右善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