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护卫
官名。清置,亲王府二十人,世子十七人,郡王府十五人,长子十二人,贝勒十人,贝子六人,公主四人。分为三等:一等从三品,二等从四品,三等从五品。掌随护宿卫。
官名。清置,亲王府二十人,世子十七人,郡王府十五人,长子十二人,贝勒十人,贝子六人,公主四人。分为三等:一等从三品,二等从四品,三等从五品。掌随护宿卫。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司市属吏,掌市场的巡查稽察,检举违法者。《周礼·地官》: “司稽,五肆则一人; 胥,二肆则一人; 肆则一人”,“掌巡市,而察其犯禁者,与其不物者而搏之。掌执市之盗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十年(511)始置,为七班。陈因之,北齐同。隋朝置二人。唐初沿置,员一人,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增置一人,从七品上,负责掌印及勾检稽失。北宋前期,置一人,以京朝官充任。神宗元丰
①军府名。左、右卫及太子左、右率卫府所领三卫之一,皆为内府,极受亲信,可宿卫内庑。隋朝设左勋卫开府,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名勋侍。唐朝有左右卫勋卫一府、勋卫二府和率府勋卫府。宋徽宗崇宁四年 (11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奉天清吏司副长官。简称奉天司员外郎。乾隆六年 (1741) 设。满、汉各一人,从五品。佐员中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清康熙四十八年(公元1709年)在北京西直门外海淀建圆明园以赐雍亲王,雍亲王即位为雍正帝后,续有增修,包括圆明园、万春园与长春园,故又称圆明三园。主官为总管事务大臣,无固定员额。所属有郎中、主事
官署名。简称“宾客司”。清朝理藩院诸司之一。顺治十八年(1661)设。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称王会清吏司,遂废。
官名。春秋战国时置。《吕氏春秋·季夏纪》:“令渔师伐蛟取鼍,升龟取鼋”。高诱注: “渔师,掌渔官也。”唐朝都水监河渠署置长上渔师十人,短番渔师、明资渔师百二十人。官名,掌鱼。《吕氏春秋·季夏纪》:“是
官名。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 (546)置,为尚书省民部曹长官。至恭帝建六官府,遂罢。明洪武二十二年 (1389) 复置,由户部总部郎中改名,正五品,二十三年废。参见“民部”。
官名。即左领军卫大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左领军卫大将军。
官名。即吏部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吏部侍郎。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吏部侍郎为司列少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参看“吏部侍郎”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