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长史司
官署名。明洪武九年(1376)改诸王府参军司而置。十三年,罢王相府,升长史司,正五品。置左、右长史为长官,总领王府庶务。其属,典簿一人。下辖审理、典膳、奉祠、典宝、纪善、良医、典仪,工正各所,各置正、副一人。又置伴读,教授,引礼舍人,仓大使、副使、库大使、副使等。
明代王府内部管理机构。见“王府官”。
官署名。明洪武九年(1376)改诸王府参军司而置。十三年,罢王相府,升长史司,正五品。置左、右长史为长官,总领王府庶务。其属,典簿一人。下辖审理、典膳、奉祠、典宝、纪善、良医、典仪,工正各所,各置正、副一人。又置伴读,教授,引礼舍人,仓大使、副使、库大使、副使等。
明代王府内部管理机构。见“王府官”。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为采购所辖各机关需用物品及邮电航各种材料起见,设立购料委员会。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五月三十一日公布的《交通部购料委员会章程》规定,设委员七至十一人,由部长
见“开封左司录事”。
唐、宋贡举科目名。三礼即《周礼》、《礼记》、《仪礼》。考其墨义、经注、疏义。宋神宗时罢。科举常科科目之一。唐宋时为明经科中的一科,三礼指《周礼》、《礼记》、《仪礼》。宋制,应试者试墨义九十条, 景德二
即“民曹郎”。
官名。西晋设,属储君皇太弟,缪播、荀崧均任过此职,职如“太子中庶子”。
清制,凡遇典礼及朝会期,文武百官按品级分班,各依位行礼,称班位。官员上朝时列班的位次。汉制依本秩而定、当时的秩即表示官员地位的高低。魏晋以后,班位在原则上均依本品而定。至隋炀帝时规定,班位以品的高下为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直隶司。乾隆六年(1741),改现审右司设。掌核顺天府、直隶及八旗游牧察哈尔左翼所属刑名案件。兼理京畿道御史、顺天府府尹、东西陵、热河都统、围场总管、密云副都统
官名。清末典礼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设。八人,简任。承掌院大学士之命讨论典礼,参订章制。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十月,由大都(今北京)至中滦(今河南开封北)、中滦至瓜州 (今江苏扬州南) 分设南、北都漕运使司。北司称京畿都漕运司; 南司称江淮都漕运司,亦称江淮漕司、江淮漕运司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正三品。主掌承政厅秘书、典章两科事项。宣统二年 (1910) 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