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司员外郎
官名。即“理刑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即“理刑清吏司员外郎”。
官署名。即秘书阁局。
官名。晋朝置,隶大司农。官名。晋置,为大司农的属官。参见“都水长”。
参见“上计掾”。官名,汉置。汉初每年终郡国要向朝廷汇报本郡本国的人口、钱粮、赋税、垦田、盗贼等情况,这汇报情况的本子叫“计簿”,送计簿的官吏称“上计吏”,主汇报者称“主计吏”。起初由国王郡守亲送计簿到
西夏冶铁管理机构。 景宗元昊天授礼法延祚三年(1040),设于夏州(今属陕西靖边)东境距黄河八十里处。
宋朝殿中丞简称。
官名。① 《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君王钦食之医官。中士爵。《周礼·天官 ·序官》“食医”郑玄注:“食有和齐药之类。”贾公彦疏: “案其职云春多酸夏多苦之等,皆须齐和与药故同。郑云 ‘食有和齐
满语官名。汉译为“左通政使”。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管理县地方的收入、支出以及各种特别捐款。自民国元年(公元1913年)以来逐渐成立,但并不普遍,局内一般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董事二人,会计、书记各一人。惟民国七、八年(公元191
官名。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置长史如中丞,哀帝建平二年(前5)复故。元寿二年(前1)更名御史中丞为御史长史。东汉复名御史中丞。至献帝建安十三年(208)复置御史大夫,并置长史,然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中书置检正官,以京朝官充任,掌纠正省务。后以选人领其职,即称习学公事。元丰四年(1081)罢。熙宁七年于大理寺亦置,选曾试刑法、循两资以上者充任,佐理大理寺所掌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