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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政听讼大臣

官名。又作“理国政听讼大臣”。清入关前职官。设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共五人,均为努尔哈赤之亲信大臣和统兵将领,又称“五大臣”。同时还设有扎木固齐十人,亦称理事十大臣,与五大臣佐理国政,厘治政刑。凡有听断之事,先经十大臣审问,然后言于五大臣再审,最后由努尔哈赤亲审。五大臣参加议政,故又称“议政五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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