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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厂

官署名,明朝工部营缮司所属五大厂之一。掌烧制琉璃砖瓦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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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秋审处

    官署名。又称“总办秋审处”。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雍正十二年 (1734) 设。原以广西、四川二清吏司掌核秋审 (即录各省狱囚) 之案。至是,始遣各司满、汉员外郎各二人专办。后又设协办四人。乾隆十九年

  • 郡斋帅

    郡门下吏名。见“州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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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署名。清末东三省所属之办事机构。光绪三十三年 (1907) 置。掌主民籍。各设民政使一人掌司事,下设佥事、科员及一、二等医官协助办事。宣统元年(1909),黑龙江省裁度支使,所管财政事亦归民政使司兼

  • 南衙

    ①唐朝三省等中央政府机构设在皇城南,称故南衙。②辽朝南枢密院简称。指宰相官署,也指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因其都在宫城之南,故称。相对而言,宦官为北司,其权渐重,与南衙对抗。故称南衙北司。

  • 主记掾

    官名,汉置,为主记室掾的简称,掌记录文书,督催期会。参看“主记室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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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驾部司

    官署名。隋始置,为兵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驾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舆辇、驿传、马牛、

  • 秩官

    常设的官职。《商君书·修权》: “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为民蠹也。”

  • 遂伯下大夫

    即“小遂伯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