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称。北魏指由太守兼任本郡都督,管理军务。《北齐书·封隆之传》:“魏朝以河内要冲,除隆之龙骧将军、河内太守,寻加持节、后将军、假平北将军、当郡都督。”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县法上士佐官,正二命。
辽军队名。见“御帐亲军”。
官名。清朝头等出使大臣之属官。正三品。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参见“参赞”。
官名。明朝少数民族土司官,长官司之副,一人,从七品,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掌本长官司所属各族军政事务。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宣徽南院官员,在知南院宣徽事下。官名,辽朝置,为宣徽南院官员,佐南院宣徽使掌南院御前袛应(供奉)。辽朝的宣徽院视同汉官的工部,宣徽使视如汉官的工部尚书,副使类似汉官的侍郎或员外郎
官署名。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置,掌管燕京(今北京)诸色人匠。秩从四品。设总管等职。至元十二年(1275),改为大都路管领诸色人匠提举司。
官名。即东汉谒者奉皇帝之命外出监督常备营兵者。《后汉书·耿恭传》: “及防还,监营谒者李谭承旨奏恭不忧军事,被诏怨望。坐征下狱,免官归本郡。”时有黎阳等营,屯驻常备军队,以供调遣征战。官名,东汉置,掌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各省漕粮漕折漕项等奏销,考成春秋拨册及临时蠲缓等款,稽核京外各仓积储支放等事宜。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官署名。清末置,属度支部
见“都监”。武官名。见“都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