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崇祯十七年 (1644) 三月,李自成农民军进入北京,改明军把总而置。职掌仍因袭明朝旧制。
官署名。清初刑部所属机构。康熙三十八年(1699)设,掌督捕八旗及驻防逃人事。雍正十二年(1734),与督捕前司并为督捕清吏司。详“督捕清吏司”。
即“北府宰相”。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在宋、辽,金,元,明的某些官署中,设“某官”,又设“同某官”,这“同某官”的职掌与“某官”同,而品位低于“某官”。如“某官”为该官署的长官,这“同某官”或者也为该官署长官,而品位低于“某官”,或为副长
官署名。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明朝宦官名目。参见“衙前近侍”。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巡察西南路边界部族事。置将军、巡边官。
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缺不入月选,由本衙门主官调补授官之例。在京司官、小京官、笔帖式、在外道府以下皆有调缺。凡调补,皆由本衙门主官将此处之实任官,经具题请旨改作彼处同品级之官。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无定员,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