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户口编制单位。自宋朝以来,地方一直推行保甲制。保设保长,甲设甲长。每甲所辖户数历代不等,有十户、数十户,亦有百户者。清初以十户为一甲,置甲长。至雍正四年(1726)定制,十牌(百户)为一甲,立甲长一人。
户口编制单位。自宋朝以来,地方一直推行保甲制。保设保长,甲设甲长。每甲所辖户数历代不等,有十户、数十户,亦有百户者。清初以十户为一甲,置甲长。至雍正四年(1726)定制,十牌(百户)为一甲,立甲长一人。
官名。南北朝均置,主骑兵之事。《宋书·沈攸之传》记攸之东征时有骑兵参军三人,南朝乏马,此职不常置。北魏置此职,《魏书·刘休宾传》记刘文颢为徐州安丰王府骑兵参军。北齐州军府亦置骑兵参军,其下并有掾及史。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改都水使者置。位九班,居十二卿之末,班秩低于其余列卿。掌船舶航运河堤修治等事务。下设丞、功曹、主簿。属官有参军事二人、河堤谒者八人等,陈沿置,与其余列卿皆位三品,秩中
指郡府选拔骑士的考试。汉制,郡府于岁终讲武练兵,选取骑士。《后汉书·耿弇传》:“弇少好学,习父业,常见郡尉试骑士,建旗鼓,肄驰射,由是好将帅之事。”
官名。北齐皇后之母位号,视第一品,班在长公主之上。
官名。即户部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户部侍郎。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户部侍郎为司元少常伯,咸亨元年复为户部侍郎。见《通典·职官五·户部尚书》,参看“户部侍郎”条。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的内部机构。掌理文书的收发、保管,文件的分配、撰拟、编制,统计调查,会议记录,典守印信,会计、庶务,本院职员的任免,以及其他不属于各委员会及编译处事项。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六至十人,科长
宋朝尚书省吏部俗称。当时吏部除官,多用例破法,或因例立法,故称。
1、皇帝的姐妹封长公主。《汉书·昭帝纪》:“帝姊鄂邑公主益汤沐邑,为长公主,共养省中。”注:“师古曰:帝之姊妹则称长公主,仪比诸王。”2、公主之尊者加号长公主。《后汉书·皇后纪》:“汉制,皇女皆封县公
见“发运使”。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十六年(211),曹操讨马超于关中,以曹仁行此职,督诸将拒潼关。魏、晋以后,为出镇某一地区的军事长官,或作为刺史等地方官员兼理军务的加官,权任很重。与安东、安南、安北将军合称四安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