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电政司

电政司

官署名。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全国电政,凡官商电报局则例、线路规章、万国电政联盟条款,以及城市电话、电灯各事皆属之。置郎中二人,员外郎三人,主事六人。


官署名。(1)清末置,属邮传部。掌全国电政。举凡官局、商局的则例,海线陆线的规章,万国电政联盟的条款,以及电话、电灯等有关电政各事均为其所掌。设郎中二人,员外郎三人,主事六人,七品小京官二人,八、九品录事无固定员额。司内分设营业、监理、编订、交涉、总务五科,以分理本司事务。宣统时编订、总务两科裁并。(2)南京临时政府设置,属交通部。以司长为主官,司内分设总务、管理、工务三科,各设科长、科员。北洋政府沿置,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职掌为: 一、管理电话、电报及其他交通电气业;二、监督民办电话及其他交通电气业。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次年改为邮传司。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亦置电政司,专管电讯,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参见“邮传司”。

猜你喜欢

  • 对于犯罪者的任官限制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制规定,凡官员犯流罪已下应免官,至六载然后听仕,若所犯不应流而特配流者,三载以后听仕。

  • 司御上士

    官名。北周置。《元智墓志》建德五年(576)四月“迁为司御上士。”(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五一)正三命。官名。北周置,府属不详,秩正三命。参见“典驭下大夫”。

  • 牢长

    官名。金朝牢狱之长。监管囚徒及差设牢子。设于作院。

  • 国子监书库官

    官名。北宋初,国子监有印书钱物所。太宗淳化五年(994) 改称,以京朝官充任。掌印经史及其他书籍。神宗元丰三年(1080)省。南宋复置。官名。宋初国子监有印书钱物所,淳化五年(公元994年)改置书库监

  • 水部员外郎

    官名。工部水部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司本曹籍帐,侍郎缺则代理曹事。炀帝省,寻置承务郎,其职相同。唐高宗武德三年(620)复置,从六品上。高宗、玄宗时先后随本司改名司川员外郎、司水员外郎

  • 君主

    1、指皇帝、王、诸侯。2、即公主。战国以前诸侯女称君主。《史记·六国年表·秦灵公八年》:“初以君主妻河(伯)。”注:“《索隐》:君主犹公主也。”

  • 环卫官

    官制用语。又称“南班”。北宋承唐制,置左右金吾卫上将军、大将军、将军、中郎将、郎将,左右卫上将军、大将军、将军、中郎将、郎将,左右骁卫上将军、大将军、将军,左右武卫上将军、大将军、将军,左右屯卫上将军

  • 下案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置,隶中书、门下外省(后改称中书、门下后省),掌受付五案文书之事。

  • 大都甲匠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六品,掌制造甲胄,隶武备寺。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 中京都总管知大定府事

    官名。辽朝置,中京都总管府长官,兼领大定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