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十六国后赵石勒置。《晋书·石勒载记下》: “建德校尉王和掘得员石。”
五代时藩镇牙兵。本为后梁魏博节度使杨师厚所置的银枪效节军,杨师厚死后,梁朝廷以魏博镇天雄军强悍难制,决定从魏博镇割出三个州,另行成立昭德军,而分天雄军为二,银枪效节军将士于是率兵作乱,挟持新任节度使,
北魏、北齐时尚书省的议事场所。《资治通鉴·宋孝武帝大明二年》: “宗爱方用事,威振四海,尝召百官于都坐(胡之省注: 魏有都坐大官。魏之都坐,犹唐之朝堂也。或曰都坐尚书。都坐即唐之政事堂)。”
见“子城使”。
官署名。隋朝置,与右领军府同掌十二军帐籍、差科、辞讼之事。不置将军,唯有长史、司马、掾属、录事及功、仓、户、骑、兵曹参军,法、铠二曹行参军等员。又置明法,隶于法司,掌律令轻重。又统开府府(骠骑府)、仪
官署名。明朝永乐(1403—1424)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其置废、设官同“典察左署”,见该条。
满语官名。又作“美凌章京”。原称“梅勒额真”,后金天聪八年(1634)改是称。汉名为副都统。参见“梅勒额真”、“副都统”。官名,清置,为八旗长官,初名梅勒章京(为满语),后改称副都统(为汉语)。《清史
官名。周朝置。① 冢宰属吏。《左传·哀公三年》“命宰人出礼书。”杜预注: “宰人,冢宰之属。”《国语·晋语九》: “及臣之长也, 端委带以随宰人。”韦昭注: “宰,宰官
官名。即太医令。即“太医令”,详见该条。
吏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尚书省左、右司置,员四人,掌校定尚书省都事以下属吏功过及迁补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