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自秦至汉武帝初,边境诸郡有的只设都尉,不置郡守,颇与东汉的属国相似。武帝以后,为了加强对新开辟地区少数民族的统治,边郡均置太守,而且往往分部设置都尉,各典一区(若干县)武事。见于《汉书·地理志》
参见“法部左参议”。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初置户部北平部,二十九年改属部称清吏司,遂为北平清吏司。永乐元年(1403)改户部北平清吏司而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事二员,分民、度支、金、仓四科进行管理。领北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立法院的长官,员额一人。其职权为:一、提请国民政府任免立法委员;二、为立法院会议主席。凡会议召集、议事日程的核定,议案的整理,均属院长职权;三、指挥监督院务及其所属机关;四、国
即“协律郎”。
官制用语。又称增给,宋朝官员的一种加俸。宋制,有官、职、差遣之别,除本官正俸料钱、衣粮外,带职与任差遣则另加钱、米等,称为添支。北宋前期,权三司使、知开封府,百千;权发遣三司使,五十千; 玉清昭应宫、
见“点检医药饮食”。幕职名。宋置,见“点检医药饮食”。
地方官出缺后,不派人接任,而由职位低的暂代其职,叫守兼。《汉书·王莽传》:“县宰缺者,数年守兼。”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七年 (1074) 始置,隶大理寺,掌助理详断官之事。在任满二年以上。通计历任成四考,有举主二人,即转合入京朝官。
即北魏“三都大官”的省称。(1)东汉时以东都洛阳、西都长安与南都宛(南阳郡治)合称三都。(2)指三国时魏都邺、蜀都成都、吴都建业。(3)唐显庆二年(公元617年)建洛阳为东都,天授元年(公元6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