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三国时吴置,为水军统帅。“(王)浚又克夷道乐乡城,杀夷道监陆晏、水军都督陆景。”见《晋书·武帝纪·太康元年》。
军队主帅。《晋书·谢安传附谢玄上疏》: “复命臣荷戈前驱,董司戎首。”
国民党政府时期,对于上校以下军人的惩戒事务,由军政部及海军部兼理。凡受弹劾的上校以下军人,由军政部或海军部发交各主管署司,按照陆海空军各项军事法规或规章进行审议。最后送交各该部长官核定后,即可实行惩戒
即“丹书铁契”。明制,铁券可世代相传,故称。参见“丹书铁契”。
官名。清末总检察厅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六人,正五品,奏补。分任本厅检察事宜。
官名。知事之副贰。唐德宗贞元十二年(796)始号,授苏弁度支郎中、副知度支事。
官名。参见“左宗人”。
官名。掌管道教事务之道官。金朝始置于各路,掌领一路之道人。元朝设于各州,为道正司之长官。掌道人词讼,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共同处理。明洪武十五年 (1382) 亦置于州,每州一人,为诸州道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山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邦国山林与其所产物贡。北周依其制置山师中士,正二命;山师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职方中大夫。
官名。①北齐太子家令寺所属司藏署长官,置一员,从九品。隋、唐沿置,皆各一员,隋为正九品,唐为从八品下。掌东宫库藏财货、出纳、土木营缮。② 渤海国置,司藏寺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