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斋子
官吏名。北齐置。属门下省领左右局。《隋书·百官志》中: “领左右局,领左右各二人,(原注: 掌知朱阁内诸事,宣传已下,白衣斋子已上,皆主之。)左右直长四人。”
官吏名。北齐置。属门下省领左右局。《隋书·百官志》中: “领左右局,领左右各二人,(原注: 掌知朱阁内诸事,宣传已下,白衣斋子已上,皆主之。)左右直长四人。”
官署名。北魏置,主管佛教事务,由监福曹改名。以沙门统为长官,北魏宣武帝永平元年(508)下诏: “自今已后,众僧犯杀人已上罪者,仍依俗断,余犯悉付昭玄,以内律僧制治之。”(《魏书·释老志》)北齐时称昭
官名。简称院判,属枢密院。金朝末年曾置。元世祖至元七年(1270)置一人,后增为二员,正五品。
官名。元置,为典瑞院的长官,秩正二品,员额四人。
官署名。总管的官署称总管司。详“总管”条。官署名。宋初沿五代之制有马步军都部署与副都部署,部署与副部署,后因避英宗讳改称都总管与副都总管、总管与副总管,掌一路军务和治安,其官署称总管司。都总管常由经略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六年 (1279)由御酒库改立,秩从五品。掌酝造诸王百官酒醴,隶宣徽院。置提点、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凡任京官郎中以下,小京官以上之职,外官道府以下,佐杂等官以上之职者,均需试俸二年、三年、五年,方能升转。康熙中定捐纳官试俸之制,乾隆中定满、汉捐纳及议叙升补等官
监狱名。宋置,受命于皇帝,拘禁诏狱案犯及京师案犯,兼有中央监狱与地方监狱的双重性质。
即按月发给俸禄钱米(谷)的简称,根据所给内容的不同,有月俸、月钱、月粮之称,都是按月发给。
即“太子中庶子”。
官名。清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置,掌喀喇沙尔回城(新疆建省后改为焉耆府)事务。属官有印房章京、粮饷章京、笔帖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