皂隶
春秋时晋国的小吏。《国语·晋语四》:“皂隶食职。”
春秋时晋国的小吏。《国语·晋语四》:“皂隶食职。”
宋朝选举官员考试方式之一。凡京朝官、选人等愿考刑法者,由两制,刑部、大理寺主判官及各路监司奏荐,选派大理寺或刑部官员主考,试断案、刑名、《刑统》大义等各若干道,称刑法试。第一等授审刑院或大理寺、刑部法
县级行政官署。战国、秦、汉皆称。即县官署、县衙门。汉朝郡国行政官署称府,县官署称廷。《后汉书·郭太传》:“早孤,母欲使给事县廷。”
官名。北周置。《隋书·宇文述传》:“及(武)帝亲总万机,召(述)为左宫伯,累迁英果中大夫。”正五命。官名。南朝梁有英果将军。北周置英果中大夫,正五命,府属不祥。任此职者见《隋书·宇文述传》,“周武帝时
海关工务部营造科洋员,地位次于营造司。见“工务部”。
尚书省户部别称。梁章钜《称谓录》卷一五《户部》: “《叩钵斋官制考》: 民部(户部)亦称稼部”。稼部即户部。《叩缽斋官制考》:“民部,亦称稼部。”民部,即户部。本为西汉时的民曹。三国时魏文帝置度支尚书
监狱类名。清末始置内外城拘留所,分属内外城巡警总厅。国民党政府规定,拘留违警及依其他法令应行拘留的人犯的场所称为拘留所,是由警察机关直接管辖的监狱机构。设所长一人,由该警察机关委派,并设医士、书记和男
官署名。金末战时设立的机构。宣宗兴定五年(1221)设于河东南路怀州,以招集离散民众,受中京行枢密院节制。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其设置经历一个过程:先是国民政府废除道制,以省直接统县,但亦有例外,如新疆省因地域辽阔不便统治,便在省之下划区,分设行政长代表省政府监督各县。民国二十年(公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前锋侍卫。亦有额定人数。
清朝巡检之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