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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京内务府

官署名。清朝设于陪都盛京之内务府。掌理盛京陵园及祭祀等项事务,并掌本府职官升迁调补,生死逃亡之事。顺治元年(1644)盛京包衣三旗设佐领三人,由一人掌关防,下设司库、催总、笔帖式各官,办理所属事务。康熙十七年(1678)设总管一人,统摄府事,直接对皇帝负责,由盛京将军充任。分置广储、会计、掌仪、都虞、营造五司及文溯阁、三旗织造库、黑牛馆、乳牛馆、内关防处等机构。下设主事、委署主事、笔帖式、司库、库使、内管领、骁骑校等七十余员,分办各项府务。光绪三十年(1904)省主事各官。


官署名。清代定都北京以后,盛京仍设内务府,顺治初年,盛京包衣三旗设佐领三人,管理所属事务。乾隆十七年(公元1752年)设盛京内务府总管一人,由盛京将军兼任;下设广诸、会计、掌仪、都虞、营造五司及文溯阁(藏四库全书)、三旗织造库、黑牛馆、乳牛馆、内管领处等机构。在总管大臣及佐领之下,设主事、委署主事、笔帖式、司库、库使、催长、厩长、内管领、仓长、骁骑校、领催等员,分领诸务。有关盛京陵园及各项事务,均直接奏报皇帝,本府职官的任免须咨报在京的内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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