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工部右司
官署名。清朝盛京工部所属办事机构。顺治十六年(1659)置。设郎中一人为主官,又设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笔帖式若干人,皆为满员。掌理部分营作之事,并兼收苇税,染造色低、督造火药,供给柴薪。所辖满员四品官、六品官各一人,督率外郎、领催、匠役,壮丁等吏役,掌治烧造黄瓦及大政殿之洒扫。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官署名。清朝盛京工部所属办事机构。顺治十六年(1659)置。设郎中一人为主官,又设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笔帖式若干人,皆为满员。掌理部分营作之事,并兼收苇税,染造色低、督造火药,供给柴薪。所辖满员四品官、六品官各一人,督率外郎、领催、匠役,壮丁等吏役,掌治烧造黄瓦及大政殿之洒扫。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在任职官任职期满或够一定期限移授其它差遣,称为移注。
官名。北魏置。为内廷派驻殿中曹监察政务的官员,亦佐理曹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上,后罢。
匈奴官号,位次骨都候,为领兵武官。见《后汉书·匈奴传》。
官署名。明朝宦官衙门的通称。即司礼监、内官监、御用监、司设监、御马监、神宫监、尚膳监、尚宝监、印绶监、直殿监、尚衣监、都知监,共十二监。初各设太监一员,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员,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
幕职名。宋置,见“点检医药饮食”。
学官名。宋徽宗崇宁五年 (1106),以州、县小学学长改称。《大观重修国子监小学格》规定,州、县小学设职事小长一人,学生三十人以上则增设一人。官名,汉时大夏置,为城邑长官。《史记·大宛列传》:“(大夏
官名。清朝前锋营之下级军官。顺治元年(1644) 定前锋营编制时称“噶布什贤壮达”,十七年定汉名为前锋校。额定九十六人,左、右翼各四十八人。正六品,掌分辖营众,扈从宿卫。员缺由满洲、蒙古八旗之前锋内题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政司所属三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制司,宣统二年(1910)随司併入海军部。三年,改属军政司。掌承办海军各类炮械的试验、修改、购买、保存、销发,以及枪炮、***员弁的补官、任职事
官名。北齐置。属太子左、右卫坊,协助太子备身正都督统领太子备身五职等,负责东宫侍卫。六品。
① 官署名。隋朝置,主盐务,有总监、总副监、丞等员。管东、西、南、北面等四监。②官名。隋朝盐池总监长官,视从六品,管东、西、南、北面等四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