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河道总督
全称直隶河道水利总督,又称北河总河。官名。清朝督理直隶河道之最高长官。雍正八年(1730)设,一人。驻天津。掌理漳卫入运归海及永定河疏浚堤防之事。九年设北河副总河一人,驻固安,佐之。乾隆二年(1737)皆裁,河道事务归直隶总督兼管。
全称直隶河道水利总督,又称北河总河。官名。清朝督理直隶河道之最高长官。雍正八年(1730)设,一人。驻天津。掌理漳卫入运归海及永定河疏浚堤防之事。九年设北河副总河一人,驻固安,佐之。乾隆二年(1737)皆裁,河道事务归直隶总督兼管。
清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外官本属吏、兵两部铨选,改由督抚就候补人员中任用者称为留缺。
满语官名。汉译为“委署主事”。
见“华文阁”。官名,宋宁宗庆元二年(公元1196年)置。位在学士、直学士之下,掌更直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华文阁学士”条。
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
官名。三国吴置。孙权黄龙元年(229)立孙登为太子,置左辅、右弼、辅正、翼正都尉,以辅佐太子,称太子四友。顾谭自中庶子转此。见《三国志·顾雍传》、《孙登传》。官名,三国吴置,掌侍讲诗书和出从、骑射,为
官名。五代梁太祖开平三年(909)置,掌京都巡警之事。北宋于开封府、河南府、应天府置,与左军巡使分掌争斗及推鞫之事,正八品。
官名,秦置,汉沿置,为将作少府副长官,佐将作少府治宫室。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参看“将作少府”、“将作少府左丞”条。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张茂时阴鉴曾任之,统兵,管理羌族事务,驻桑壁。参见“护军”。
官名。见“诸都部署司”。
指八种人犯罪后可以享有减免刑罚特权的特别审议制度。周朝称八辟,汉朝称八议,三国魏正式载入律令,沿用到清朝。包括议亲(宗室外戚)、议故(皇帝故交旧友)、议贤(有大德行者)、议能 (有大才艺者)、议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