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掾
元朝中书省令史别称。掌文书案牍。定员汉人省掾六十人,回回省掾十四人。一般选自枢密院、御史台令史,也可从正、从七品文资官内选取。武宗至大元年(1308)规定,从文资官内选取者须占省掾的一半。
官名。元置,属中书省,即前代中书省令史之职,掌文书案牍之事。额定六十人,左司三十九人,右司二十一人。通常选自枢密院和御史台令史,也有从正、从七品文资职官中选取的。至大元年(公元1308年)规定,由职官选取者须占省掾的一半。
元朝中书省令史别称。掌文书案牍。定员汉人省掾六十人,回回省掾十四人。一般选自枢密院、御史台令史,也可从正、从七品文资官内选取。武宗至大元年(1308)规定,从文资官内选取者须占省掾的一半。
官名。元置,属中书省,即前代中书省令史之职,掌文书案牍之事。额定六十人,左司三十九人,右司二十一人。通常选自枢密院和御史台令史,也有从正、从七品文资职官中选取的。至大元年(公元1308年)规定,由职官选取者须占省掾的一半。
①官名。又称“卿事”。周朝王室及诸侯国执政大臣,六卿之长。《诗经· 大雅·常武》: “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史记·管蔡世家》:“周公闻之,而举胡以为鲁卿士,鲁国治。”② 指卿大夫。《尚书·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掌囚下士十二人,掌拘囚罪犯。北周依《周礼》置掌囚中士,正二命;掌囚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袍”。
官名。即尚书省六部长官,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为司列、司元、司礼、司戎、司刑、司平,六部尚书改称太常伯,咸亨元年(670)复名尚书。参见“尚书”。
官署名。宋朝临时审讯机构之一。凡皇帝降诏遣官推勘狱事则置,结案后即罢。宋代临时审判机构之一。宋代自神宗以后,常由中书派定官员临时组成审判机构来审问判决案件,此种机构称为推勘院。结案后即行撤销。参见“制
宋朝特别法之一。全称“诸仓乞取法”。宋初,吏人无俸禄,无以养廉。神宗熙宁三年(1070),因京师军粮仓吏人克扣军粮,遂给仓吏俸禄,定约束十条,严惩请托、勒索,称为仓法。其后,朝廷各司及州郡吏人皆依此法
官名。隋朝始置,从六品,领太子内坊之事。唐因之,员一或二人,从五品下,掌东宫閤门之禁令及宫人粮廪赐与之出入。玄宗开元二十七年(739),改内坊令,为内侍省内坊局长官。宋初仅存空名,未尝除授,神宗元丰
乡吏名。汉代居延边塞,里有门亭,设门亭长,掌守护里门,监视出入。
参见“都督”。
使职名。唐朝内诸司使之一,初以岐州刺史勾当,玄宗天宝七载(748)由给事中杨钊充任。其后间置,昭宗天祐元年(904)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