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盐政处提调
官名。清末置,见“督办盐政处”。
官名。清末置,见“督办盐政处”。
官名。金代教坊设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判官,从八品。掌殿庭音乐,总判院事。见《金史·百官二·教坊》。金代教坊的主官,见“教坊”。
官名,汉置,属黄门署,掌供奉皇帝书写技艺。《汉书·艺文志·赋》:“黄门书者假史王商赋十三篇。”“黄门书者王广、吕嘉赋五篇。”西汉黄门待诏之一。掌书写之事。见《汉书·艺文志》。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税务处的副长官。见“税务处”。
官员的职位。《史记·日者列传》:“才贤不为,是不忠也,才不贤而托官位,利上奉,妨贤者处,是窃位也。”
官名。清末法部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掌总核参议厅事务,并审议各司重要事件。
见“戴琫”。
官名。金制,漕运司所属有押纲官七十六人,掌押送纲运之事。元京畿都漕运使司所属亦有押纲官,有荥阳等纲,每编船三十只为一纲,凡三十纲,每纲设押纲官二人,计六十人。
参见“司弓”。
官名。北魏置。选用文学之士,多作为起家官。《魏书·崔浩传》:“(浩)弱冠为直郎,天兴(398—404)中,给事秘书,转著作郎。”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贵州等省设有,设于县或土县内。正八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云南省置五人:楚雄、平彝、新平、蒙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