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督练公所

督练公所

官署名。清末各省军政机构。光绪三十年(1904)设。掌理该省新旧各军及筹备粮饷、编练队伍等事宜。置督办一人,由该省原管之将军、都统、督抚兼充,总管所务; 军事参议官一人,承督办之命综理所务。下设筹备科、粮饷科、军械局、测地分局,置一、二等副官分掌各务。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设于各省,隶属于练兵处。长官有督办一人,由总督、巡抚、将军或都统兼之。所内分兵备、参谋、教练三处,设总办、帮办、提调诸官。宣统三年 (公元1911年) 仿陆军新制改设科、局,所内在督办之下设军事参议官一人,掌总领科局; 一等副官一人,二等副官二人, 分掌文移众务;一、二、三等书记官五人, 司书生十六人。筹备、粮饷二科设科长各一人,分掌编练新军,裁汰旧营,会计出纳,服装物品。军械局设局长一人,掌新旧军枪炮弹药。有一等科员五人,二等科员十一人,三等科员十二人。测地分局,设官不详。

猜你喜欢

  • 正任

    官制用语。宋朝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凡不别带其他阶官者称正任,别带其他阶官者称遥郡。正任可享受其待遇,遥郡则否。(1) 宋初以观察使、防御史、团练使、刺史为武官虚衔, 无实际职掌。凡不带阶官者

  • 主飨官

    官名,也称侍祠官,是临时性的,掌祭祀事,汉朝郡国皆置。每年春、夏祭祀山神水神,以五官掾、功曹、主簿、户曹等在职官员充任,事毕则罢。

  • 会元

    明清会试之魁。科举考试中,乡试中试之举人赴京师参加礼部主持之会考,称会试,中试者称贡士,其第一名称会元。明清科举之制,称会试第一名为会元。参见“会试”。

  • 府军后卫指挥使

    武官名,明洪武中置府军后卫,为上直亲军之一,永乐以后沿置,掌守卫皇城北面及巡警京城各门。以指挥使为主官,下辖千户所。

  • 军勋

    官制用语。即因军功而取得的勋级。北魏在每次战事结束后,由主将把部属的勋劳记载在勋书上,送吏部与中兵局,吏部根据勋书除官、进阶。孝庄帝建义元年(528)以前,叙军勋不得过于征虏将军,以后则可将余阶积以进

  • 伍托巴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亦无一定职务。民国时期沿置。

  • 祗候郎君闸撒狘

    官名。辽著帐郎君院置,属北面著帐官。分设于祗候郎君班详稳司与左右祗候郎君班详稳司,分领各司祗候郎君,其地位在各司直长之下。

  • 制举

    参见“制科”。科举制度中由皇帝临时设置的考试科目。即“制科”,见该条。

  • 集正

    宋朝小学职事名。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在京小学置,员二人,掌学生名册,纠程课不逮者。宋太学职事名。宋代太学置集正二人,掌管学生名册,督促学业后进的学生。斥退学生时,由一集正宣读弹文,另

  • 巡警公所

    官署名。清末各省巡警道衙署。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设。置巡道一人,下设总务、行政、司法、卫生四科。各科置科长(正六品)一人,副科长(正七品)一人,科员(正八品)若干人。掌全省巡警、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