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铸钱掾
官名,东汉置,属京兆尹,掌监督铸钱和查假钱。《后汉书·第五伦传》:“时长安铸钱多奸巧,乃署伦为督铸钱掾,领长安市。”
官名,东汉置,属京兆尹,掌监督铸钱和查假钱。《后汉书·第五伦传》:“时长安铸钱多奸巧,乃署伦为督铸钱掾,领长安市。”
见“修日历所”。
官名。即国子监丞。官名。清末学部成立后,以国子监归并学部,部内设国子丞一人,秩正四品,掌文庙及辟雍两处礼仪事务。所属有典簿四人,正七品,掌祀典庙户;典籍四人,正八品,掌祭器、乐器。奉祀官二人,七至九品
官名。参见“神乐观左知观”。
官吏考核制度。明朝定,凡外官,或一、二年,或三年、九年进行考核,以定黜陟迁转。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著帐郎君院官员。右祗候郎君班详稳司长官。任此职者,多为皇帝亲近之人。
官名。元至元十二年(公元1275年)置大都、上都柴炭局各一,属宣徽院。十六年(公元1279年)改提举司,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定秩为正七品。设大使为主官,大都一人,上都二人;达鲁花赤各一人监临之。
官名。即太子舍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减置四员。唐高祖武德(618—626)初复名太子舍人。参见“太子舍人”。
官名。掌文书,位在正、书令史之上。魏晋南北朝尚书、中书、秘书等官署多置。亦省称主书。中书省初用武官,南朝宋以后改用文吏。北齐唯置于中书省,去“令史”之名。一说陈亦去“令史”名,隋复加令史,唐又除去。魏
明朝翰林院与詹事府左春坊官员考驳诸司奏本、启本行文时的加衔。洪武十四年(1381)令翰林院编修、检讨、典籍同左春坊左司直郎、正字、赞读考驳诸司奏、启,平允则署其衔曰:“翰林院兼平驳诸司文章事某官某”,
官名。清末督办政务处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以军机大臣兼充,总管督办政务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