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部尚书衔兼理藩院事
官名。清朝顺治十六年(1659)定,理藩院尚书改兼礼部衔。遂有此称。十八年仍复旧称。遂废。
官名。清朝顺治十六年(1659)定,理藩院尚书改兼礼部衔。遂有此称。十八年仍复旧称。遂废。
指俸六百石以上的官吏。《汉书·景帝纪》:“吏六百石以上,皆长吏也。”铜印墨绶的官吏皆六百石以上。《后汉书·显宗孝明帝纪》:“令司隶校尉、部刺史岁上墨绶长吏视事三岁已上理状尤异者各一人,与计(吏)偕上。
见“登闻鼓院”。官名。辽置,见“登闻鼓院”。
蒙古语,意为“使臣”,异译“乙里只”、“额勒赤”等。
官名。清代设西藏办事大臣,北洋政府时期改设西藏办事长官,职权大体如旧。唐古特官和喇嘛官虽为达赖喇嘛与班禅喇嘛的属官,但有关任免事项须与办事长官商议。参见“西藏办事大臣”。
即省会所在之府。
官名。明朝鸿胪寺副长官。分左、右,各一人,从五品,佐寺卿掌朝会、宾客、吉凶礼仪之事。建文(1399—1402)时曾升为正五品,成祖即位,复旧制。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吏部的主官,全称为殿前吏部天官,设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参见“朝内六部”。
官名。即左司徒、右司徒。掌百姓教化。《管子·五行》:“天子出令,命左右司徒、内御,不诛不贞,农事为敬。”
官署名。全哀宗于汴京置,受陈言文字,以御史大夫纳合宁、左司都事元好问、大理卿纳合德辉等十七人总其事,以备咨询。
① 司隶校尉所置僚佐诸从事的泛称。汉朝有都官、功曹、别驾、簿曹、兵曹、部郡国诸从事,秩百石。又有掾、史之别。魏、晋又增诸曹、武猛、督军等从事。详见各条。② 隋朝司隶台属官。炀帝置,员四十人,协助刺史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