祗应司收支库都监
官名。金置,属祗应司,见该条。
官名。金置,属祗应司,见该条。
爵名。隋朝始置。位在王下,从一品。唐定以封皇太子之子及异姓功臣,为九等爵第二等。从一品。唐五代后,分封甚滥。宋朝定为十二等爵第三等,位在嗣王下,国公上。辽亦置,有中山郡王、广平郡王等名目,均以封皇室子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财政部前期置直接税处,于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改处为署,以署长为主官,其职掌在推行各种直接税(所得税、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遗产税),并兼办营业税及印花税的征收。本署在各省区的
武官名。唐时节度使保护牙城者为自募的亲兵,号为牙兵,亦作“衙兵”,为最亲近的卫兵。五代十国时,其君主往往由节度使而割据自立,即位后,其牙兵就成为侍卫亲军。自唐代开始,牙兵即由衙内指挥使统领,此职多以节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汉代有此项规定,如《汉书·萧望之传》即有“弟犯法不得宿卫”的记载。
军队指挥机关。北洋政府改清末新军的协为旅,旅的指挥机关为司令部, 主官有旅长 (少将)一人, 下设副官(少校, 上、中尉) 二人, 军士三人, 兵三人。共计有官三人,士兵六人,总计九人,并备有马四匹。
官名。又称“总宪”。明清都察院之主官。掌院事。明洪武十六年(1383)设,左、右各一人,秩正三品。十七年升秩正二品。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设右都御史一人。清顺治元年(1644)改承政设,一人。
官名,汉置,俸比六百石,掌虎贲郎值班,朝会在殿中。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虎贲中郎将”条。
宋制,于诸路设监司,除提点刑狱司专掌司法事务之外,还有安抚使、转运使和各种提举使,都是兼理司法的长官。各州、府的狱讼案件,照例要按期申报各监司。这许多监司衙门,都是各州县的监督机关,对于疑案随时可以举
官名。晋朝州刺史属官。置于边远、险要或临近少数族诸州,设员五十余人。州分职吏名。晋代于边区或有山险滨近寇贼羌夷之州设置,见《晋书·职官志》,掌骑射之事。
官名。北齐置。参见“诸冶东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