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旨
亦称条旨或票拟,始于明宣德 (1426—1435)中。凡政府重要文书之处理,由内阁辅臣先行拟定办法,将所拟批答之辞,墨书写于票签上,进呈皇帝,再由皇帝朱笔批书。明后期皇帝多不问政,朱批实由宦官掌握。清初沿明制,但不由司礼监秉笔太监代写,而由内阁满、汉票签处侍读、中书等官拟写草签,署名呈大学士阅定、书押,再缮写正签,签背写明缮写中书姓名,然后送皇帝,由皇帝亲批。所拟有单签、双签、三签、四签之别,视本章情况而定。自设军机处后,重要奏章改用奏折,仅例行事务题本仍交内阁拟写。
亦称条旨或票拟,始于明宣德 (1426—1435)中。凡政府重要文书之处理,由内阁辅臣先行拟定办法,将所拟批答之辞,墨书写于票签上,进呈皇帝,再由皇帝朱笔批书。明后期皇帝多不问政,朱批实由宦官掌握。清初沿明制,但不由司礼监秉笔太监代写,而由内阁满、汉票签处侍读、中书等官拟写草签,署名呈大学士阅定、书押,再缮写正签,签背写明缮写中书姓名,然后送皇帝,由皇帝亲批。所拟有单签、双签、三签、四签之别,视本章情况而定。自设军机处后,重要奏章改用奏折,仅例行事务题本仍交内阁拟写。
清代西藏官名。管粮,秩五品。见《清会典·事例·理藩院·设官·西藏官制》。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秩五品,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二人,职掌为管理粮食。民国时期沿置。
见“族中承袭佐领”。
官署名。北宋卫尉寺置,掌收储军器衣甲。官库名。见“内弓箭库”。
官名。即“四川清吏司员外郎”。
① 君王同宗之臣。《国语·晋语下》: “男女之飨,不及宗臣。”② 为后代所宗仰的名臣。《汉书·萧何曹参传》: “声施后世,为一代宗臣。”1、为后代所宗法敬仰的大臣。《汉书·萧何曹参传·赞》:“淮阴、黥
试任。为汉朝官吏任用制度之一,一般以一年为期,称职者可实授其职。《汉书·朱云传》:“可使以六百石秩试守御史大夫,以尽其能。”官吏在未正式任命前,令其试任比其职位高的官职,看其是否胜任,称试守。《后汉书
见“十飙将军”。
北魏前期尚书省诸曹统称。拓拔珪皇始元年 (396) 始置 (或说实为三十四曹,合左、右丞为三十六),各设郎。天兴二年 (398) 分为三百六十曹,各设大夫; 四年复故,曹各置代人令史、译令史、书令史学
官署名。①清末陆军部军需司所属三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汇核京外陆军之军费预算、决算,厘订、审查军需法规及各项薪饷、军贴制度。置科长、科员、录事。②清末海军部主计处所属二科之一。宣统二年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1389)于殿庭仪礼司置左、右各二人,正九品,佐司正、司副掌司事。三十年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遂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