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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令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十八年(213)曹操为魏公后置,典尚书奏事,兼掌图书秘记,为亲近机要之职。魏文帝黄初(220—226)初罢,改设秘书监,掌艺文图籍,另置中书令典尚书奏事。三国蜀置,秩六百石,管理图书,参预起草诏令文书。北魏孝文帝亦置,为秘书省次官,位在秘书监下。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上。典禁中图书、主持修史,参预议定制度。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时又有“内秘书令”。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秘书监置,为秘书省长官,从二品。


官名,东汉末年曹操为魏王时置,掌尚书奏事,兼掌图书秘籍。魏文帝改秘书令为秘书监,掌艺文图籍;由中书令掌尚书奏事。三国蜀也置秘书令,掌图书管理,参与起草诏令文书。晋和南朝宋称秘书监,梁陈称秘书省。后周称监,领著作监,掌修国史。隋炀帝增置少监,后又改少监为令。见《晋书·职官志·秘书监》、《宋书·百官下·秘书监》、《通典·职官八·秘书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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