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官
常设的官职。《商君书·修权》: “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为民蠹也。”
常设的官职。《商君书·修权》: “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为民蠹也。”
官名。十六国南凉置。职掌不详。见《晋书·秃发傉檀载记》。
官名,东汉灵帝初置,掌骥厩,主养郡国征调来的好马。见《后汉书·孝灵帝纪》,参看“骥厩”条。
旧社会外国人在上海、天津等租界设立的市政机关,分工程、警务、卫生、教育、监狱诸课。原意为市政委员会,因其“重工务”,旧中国当局便称其曰“工部局”。
①官署名。十六国前秦置。《晋书·苻坚载记上》: “课后宫,置典学,立内司,以授于掖庭,选阉人及女隶有聪识者署博士以授经。”②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之首,主宫内事,位视尚书令、仆。亦作宫内司或宫大内司
见“两京郊社丞”。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象胥每翟上士一人,中士二人,下士八人,为译言之官,“掌蛮、夷、闽、貉、戎、狄之国使,掌传王之言而谕说焉。”北周仿《周礼》之制置象谞中士,正二命;象谞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宾部中
官名。东汉置,属卫尉。秩六百石,有丞。领员吏九十五人,卫士五百三十七人,守卫南宫。官名,东汉置,属卫尉,俸六百石,掌南宫卫士。有丞一人,吏员九十五人,卫士五百三十七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卫尉》。
宋朝三司别称。宋朝掌管国家财政的官署。《宋史·职官二·三司使》:“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贡赋之入,朝廷不预,一归三司。通管盐铁、度支、户部,号曰计省,位亚执政,目为计相。”
见“统带”。官名。标相当于团,统辖一标的长官称标统,也称“统带”,由正参领充任。见《清史稿·职官六·禁卫军》、又《清史稿·兵志二·各直省营制》。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副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佐尚书统率全国警政,筹议警察制度。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