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稽勋清吏司

稽勋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稽勋司,明清吏部四司之一。掌理勋级、名籍、丧养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司勋部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吏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郎中满、汉各一人,员外郎宗室,满、汉各一人,主事宗室、满、汉各一人及笔帖式、经承若干人。分置贴黄科、都吏科、八旗科及山东、山西科等机构分办司务。并掌稽满、汉文职京官之俸禄。宣统三年(1911)改组内阁,设铨叙、制诰等局,遂裁。


官署名。明清都设此官署。属吏部,掌勋级、名籍、丧养等事,其主官为郎中、员外郎、主事。《明史·职官一·吏部》:“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稽勋掌勋级、名籍、丧养之事,以赞尚书。”《清史稿·职官一·吏部》:“文选、考功、验封、稽勋四清吏司:郎中,满洲九人、蒙古一人,汉五人。员外郎,宗室一人,满洲八人、蒙古一人、汉七人。主事,宗室一人、满洲四人、蒙古一人、汉七人。笔帖式,宗室一人、满洲五十有七人、蒙古四人、汉军十有二人……稽勋掌勋级、名籍、丧养,兼稽京朝官廪禄、汉司官员数,八旗世职继袭。”

稽勋清吏司简称稽勋司。该司官员人数,《清史稿》与《历代职官表》出入很大。

猜你喜欢

  • 纠察司

    宋朝“纠察在京刑狱司”省称。

  • 大学院

    官署名。民国十六年,国民政府在南京没大学院,为全国学术研究、教育行政的最高领导机关,民国十七年改称教育部。全国最高学术教育机关。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国民党政府设大学院于南京,直隶国民政府,管理

  • 学习鸣赞

    官名。清朝鸿胪寺之属官。协掌傧导及行礼唱赞之事。乾隆五十九年(1794)增设。初为四人,嘉庆十七年(1812)定为六人。

  • 幕宾

    即幕友。对将帅幕府中的参谋、书记及地方军政官延聘的文书、刑名、钱谷等佐理人员的通称。唐代黄滔诗:“锦里幸为丹凤阙,幕宾征出紫微郎。”见《黄御史公集·三喜侯舍人蜀中新命诗之二》。

  • 丞参

    清末新设于各部尚书、侍郎以下的左、右丞和左、右参议之统称。主要职掌为拟订、审议有关部务之法制政令。丞参是左右丞和左右参议的统称。清朝末年实行新官制,在各部尚书、侍郎以下设左右丞和左右参议,统称丞参;负

  • 鸿胪寺主簿厅

    官署名。明清两代在鸿胪寺设主簿厅,是主簿的办事机构。主簿掌章奏与文书往来。清制,主簿厅所属有档房、启疏科、俸粮科。

  • 丹书铁契

    皇帝赐给功臣以享受特殊待遇的一种凭证。又名丹书铁券、金书铁券、金券、银券、世券等。省称铁券。始于汉高祖,后代沿之。原以丹书于铁板,故名。汉朝仅为颁发给臣下的一种封侯及荣誉凭证。南北朝以后,始具有免罪免

  • 游击都尉

    官名。新莽置。《汉书·匈奴传》: “罢诸将率屯兵,但置游击都尉。”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帅兵作战。《汉书·匈奴传》:“罢诸将率屯兵,但置游击都尉。”

  • 司州牧

    官名。北魏京畿行政长官,治洛阳。太和二十三年 (499) 由司州刺史改名,从二品。东魏孝静帝天平元年 (534),北魏分裂为东、西魏后,东魏迁都于邺,改原相州刺史为司州牧。北齐沿置。属官有别驾从事史,

  • 司谒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掌朝觐、大飨时宾赞之职,下设司谒下士以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