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诏官,隶于府,犹唐朝管记。
官名。宋置,见“翰林院”。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管双月官员注册,进士、举人截取,拣选举人以及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诸贡生任官或就教职,考取御史、誉录,考补中书,并管八旗各省道府以下各官注册、验看、分发、引见等事。设
参见“皇史宬”。
官名。突厥置,是突厥语的音译,亦作“吐屯”。世袭,无员限。《周书·突厥传》:“大官有叶护,次设,次特勤,次俟利发,次吐屯发,及余小官凡二十八等,皆世为之。”
官署名。北齐太子门下坊置,有监、丞各二员。隋朝沿置。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监为郎,置二员; 丞二员,隶太子左春坊。掌东宫进膳、尝食,每夕更值于厨; 另有主食、典食等属。唐置,供应膳食的机关。其长
官名,汉置,为郡太守属官,掌起草和缮写文书。《汉书·朱博传》:“下书佐入,博口占檄文曰:府告姑幕令丞:言贼发不得,有书。”《后汉书·百官志五》:“下及诸曹各有书佐。”
官吏考核制度。明朝定为考满之法。见“考满”。
见“焕章阁”。
州的等级之一。唐制为第六等,在辅、雄、望、紧、上之下,下州之上。宋制亦为第六等,在辅、雄、望、紧、上之下,中下州与下州之上。辽、金、元分州为上、中、下三等,世祖至元初年以六千户以上为中州,取江南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