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明
端明殿学士简称。
端明殿学士简称。
官名。北齐祠部尚书所属有屯田曹,“掌籍田、诸州屯田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太史局为监,置监、少监,后又改少监为少令。参见“太史令”。官名。隋置,见“太史监”。
官名合称。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始置,每卫各二人,从三品,为大将军副贰。唐朝沿置。宋朝为从四品,无定员,以宗室或武臣为之,皆空官无职掌; 南宋初多不除授,孝宗隆兴 (1163—1164) 中复置,
官名。北齐置。见“河东局”。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司门司”。
官名,为上林苑令的副贰长官,助令掌苑中禽兽和居民等(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上林苑令”条。
状元的别称,为科举考试中殿试第一名。参见“状元”。
武散官名。唐宋置,秩均为从八品上。
官名,也省称五威右帅,掌助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详见《五威将前帅》条。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广西海北道肃政廉访司改立,仍置司静江,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