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为光尉郡的长官,职如郡太守。参看“光尉”条。
即“财政处”。
官署名。元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置,属大都留守司。掌采伐材木,烧炼石灰。以提领一人为主官,下设副提领、提控各一人。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官员因迁调或其他缘故离任,必须将任内经办之已毕、未完事件,词讼案件,档案文卷以及仓库钱粮等,向新任或署任官员交接清楚,谓之交代。官员交代期限、手续等均有定制,违限或违制者,视不同
王莽增河南属县满三十,分为六郊州,每郊州置长一人,各掌五县。见《汉书·王莽传》。
爵名。南朝宋“侯”爵等级之一,不食封。见《宋书·王弘传》。
官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勋卫二府次官之一,置一员,正五品上,与左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参见“行在六部”。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成立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职任辅佐局长管理局务,局长有事故时得代行其职。
常设的官职。《商君书·修权》: “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为民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