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任公务员任用资格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三月十一日公布的《公务员任用法》的规定,凡具备下列资格之一者,可任用为简任公务员:一、现任或曾任简任职,经过甄别审查或考绩合格者;二、现任或曾任最高一级荐任职两年以上,经过铨叙合格者;三、曾任政务官一年以上者;四、曾对民国有特殊勋劳或致力于国民革命十年以上者,五、在学术上有特殊的著作或发明,经审查合格者。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三月十一日公布的《公务员任用法》的规定,凡具备下列资格之一者,可任用为简任公务员:一、现任或曾任简任职,经过甄别审查或考绩合格者;二、现任或曾任最高一级荐任职两年以上,经过铨叙合格者;三、曾任政务官一年以上者;四、曾对民国有特殊勋劳或致力于国民革命十年以上者,五、在学术上有特殊的著作或发明,经审查合格者。
第一卿。《史记·韩世家》:“于是晋作六卿,而韩厥在一卿之位,号为献子。”
官名。据《明会典》记载,明代于山东以主事与郎中、副使分掌河帑出纳。
官名。明朝对掌管诒狱的锦衣卫指挥使的别称。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均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调节核定乡遂公邑有关土地之各项赋税及力役之征。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所属有司役上士,正三命;司役中土,正二命。《隋书·食货志》说:“司役掌力役之政令。凡
官名。东汉属大长秋,秋六百石,主管皇后宫人。有丞一人,均以宦者任之。官名,汉置,为皇后属官,俸六百石,由宦者担任,掌宫婢侍女等宫人。宫女有罪,也幽禁在此。《三辅黄图·卷六·杂录》:“永巷:永,长也,宫
① 殷周统军执政大臣合称。《尚书·甘誓》:“大战于甘,乃召六卿。”孔安国传:“天子六军,其将皆命卿也。”春秋诸国亦或置六卿统率六军。② 《周礼》六官之长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合称。《尚书·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工。员二人,从九品。唐改隶尚功局。为司彩、典彩之佐,正八品,协掌锦衣缣彩丝枲之事。宋、金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宦官。宫中女官
官名,东汉置,为郡县佐吏,掌佐掾主祠祀事。东汉常山国元氏县令下有祠仁德掾、史各一人,掾为正,史为副。见《隶释·三·无极山碑》。也有人认为祠仁德史为郡吏。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门下大夫掌节中士佐官,正一命。
僧官名。元置,见“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