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旗章京
官名。清朝蒙、回各部扎萨克属官。统管一旗之事。遇有缺出由札萨克择本旗台吉、塔布囊之贤能者以原品补放,或以参领选补。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员额一人,直属于札萨克,总领旗众。由台吉、王公中选补,如不得适当之人,则由管旗副章京中选补之。
官名。清朝蒙、回各部扎萨克属官。统管一旗之事。遇有缺出由札萨克择本旗台吉、塔布囊之贤能者以原品补放,或以参领选补。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员额一人,直属于札萨克,总领旗众。由台吉、王公中选补,如不得适当之人,则由管旗副章京中选补之。
监羽林士,即羽林监,初由中郎将和骑都尉监,后单置监,俸六百石。《后汉书·窦固传》:“显宗即位,迁中郎将,监羽林士。”参看“羽林监”。
官名。 西周置。《庚季鼎铭》:“用左右俗父司。”
官署名。元朝置,与左警巡院合称左、右警巡二院。官员设置、职掌见“左警巡院”。
官署名。西夏语音“酩啰”。属下等司。
东宫武官名。金置,属詹事院。秩正六品,掌门卫禁钥。
官名。北武库署次官,南朝梁、陈置,员二人。梁流外三品蕴位。
流外官名。唐置,为亲王府典军的属吏,秩流外七品,员额不详。
七校尉统称。西汉武帝置。《汉书·百官公卿表》有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等凡八校尉,因胡骑不常置,故言七。或以为中垒原属北军,非武帝初置,不在七校之列。七校为七校尉的简称。汉武帝初
官署名。民国时,设于各省或特别区域的法院称高等法院,为法院的第二级,旧称高等审判厅。审理内乱、外患、第一审诉讼案及不服地方法院裁定而上诉案件等。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设于各省及特别区域,为三级法院中
官名。即“典属清吏司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