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置,掌理双单月候选人员投递互结供状,稽察选卷,并请旨缺分及应补人员随时知照军机处,每月出投供堂报。设经承以办理事务。本处成立前其职任本为开设科所
官名。即兵部尚书,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兵部尚书。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兵部尚书为司戎太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兵部尚书》。参看“兵部尚书”条。
官名。参见“左副都御史”。官名。明始置,与左副都御史同为都察院的佐官,秩正三品。清沿置,无固定员额,不预都察院事,仅作为巡抚的兼衔,在其辖境内于行政权之外可兼行监察权,以表明其地位之特殊。参见“都察院
①清朝矿厂丁户之头目。掌管采矿之丁役。向所司领票开矿,交纳税金。② 苗、徭等族之头人。
满语官名。汉名为族长。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七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市下大夫属官,职掌不详,其下设有均工下士。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魏书·临渭氏苻健传》:“石虎平秦陇,表石勒拜(苻洪)冠军将军、泾阳伯,又徙之枋头,迁光烈将军,进爵为侯。”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复置,为十光将军之一,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门下大夫属官,掌过所的发放,下设掌节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科举制科之一。清代设置,属经济类科目。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 诏举, 试以策论。取中二十五人,均加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