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纠察官

猜你喜欢

  • 赐紫禁城骑马

    清代优礼大臣的方式之一。见“加顶带”。

  • 耐政部政务次长

    官名。民国置,为财政部主管政务工作的副长官,相当今天财政部副部长。

  • 左右备身正副都督

    武官名。北齐设置,属领左右府,其秩分别为从四品上与从五品上,掌宿卫侍从。

  • 译署大臣

    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

  • 二等侍卫

    官名。清朝侍卫中之第二等,武职正四品。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顺治元年 (1644) 定制: 每旗五十人,共一百五十人。雍正五年 (1727) 始定,武进士一甲二、三名

  • 都行省

    官署名。元朝置。太祖十二年(1217),封木华黎为太师、国王、都行省承制行事,总管汉地军政和民政,建行省于燕、云间,各地元帅和行省皆听节制。太宗六年(1234)设中州断事官掌中月民政,都行省仍掌军政,

  • 鸿胪寺少卿

    见“鸿胪少卿”。官名,为鸿胪寺卿之贰,即副卿、副长官。详见“鸿胪寺”条。

  • 守备太监

    官名。明置,有南京守备太监、天寿山守备太监、凤阳守备太监、承天府守备太监。

  • 典狱长

    监狱官名。北洋政府始置,为当时新监狱的长官,受司法部或各省高等检察官之命,总理本监事务。关于监狱重要行政事项,须咨询监狱官会议的意见。国民党政府亦以典狱长为监狱的长官。

  • 矿务铁路总局

    官署名。又称“统辖矿务铁路总局”。清末中央行政官署之一。光绪二十四年(1898)设。掌理全国开矿铁路事务。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二人兼管,下设会办大臣一人,并提调、章京等。二十七年,改隶外务部考工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