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本
① 明朝宦官刘瑾专权之时,凡官员章疏必先具红揭投刘瑾,号红本; 然后交通政司,号白本。②明清专指用红笔批过皇帝处理意见的臣僚奏章。清制,内外题本经内阁票拟、皇帝裁决后,仍发回内阁,用红笔将皇帝选定之票签分别以满、汉文字批于本面,名曰“批红”。经过批红的题本,即为红本,每天由六科值日给事中领出传钞各关系衙门执行,年终缴回内阁,贮存于红本库。
1、明朝宦官刘瑾专权时,大臣的奏章都得一式两份,一份送皇帝,名白木,一份送刘瑾,名红本。
2、明代刘瑾以后,直至清朝,皇帝朱批的奏章为红本。
① 明朝宦官刘瑾专权之时,凡官员章疏必先具红揭投刘瑾,号红本; 然后交通政司,号白本。②明清专指用红笔批过皇帝处理意见的臣僚奏章。清制,内外题本经内阁票拟、皇帝裁决后,仍发回内阁,用红笔将皇帝选定之票签分别以满、汉文字批于本面,名曰“批红”。经过批红的题本,即为红本,每天由六科值日给事中领出传钞各关系衙门执行,年终缴回内阁,贮存于红本库。
1、明朝宦官刘瑾专权时,大臣的奏章都得一式两份,一份送皇帝,名白木,一份送刘瑾,名红本。
2、明代刘瑾以后,直至清朝,皇帝朱批的奏章为红本。
内命妇位号。北齐置,为皇帝之妾。《北史·后妃传上》所载《河清新令》以光猷、昭训、隆徽为上嫔,比三卿。
官文书名。又称殿札。即宋朝臣僚上殿奏对时所上文字。凡知州以上朝官朝见皇帝或向皇帝告辞,皆用此。
官署名。元置,掌出纳内府毡货,柳器等物。其官有提举、同提举、副提举等。见《元史·百官一·提举左八作司》。官署名。元置,秩正六品,隶工部。掌出纳内府毡货、柳器等物。设官同提举右八作司,参见该条。
官名。隋朝鸿胪寺崇玄署置为长官,一员,从八品,炀帝大业三年(607)增为正七品。唐朝为宗正寺崇玄署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掌京都诸寺观名数、道士帐籍及斋醮之事。北宋初存其名,极少除授。
官名。元置。为崇福司的长官。员额四人,从二品。叙利亚人聂思脱里派教徒爱薛及其子阿速歹、也里牙曾相继任此职。
散官名号。北宋前期为正四品下阶文散官。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徽宗大观二年(1108),以寄禄官右正议大夫改置,从三品。金朝置为文散官,从三品中。元朝改从二品,宣授。明朝为从二品,升授。清为从二品
官名。①西晋置,多兼并州、青州等州刺史,或都督并州、冀州诸军事,位在东中郎将之上。十六国后赵及北魏沿置。②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四宁将军之一,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二班,相当于镇
官名。①清朝派往新疆、蒙古地区的驻札大臣。雍正九年(1731)以后陆续设置。辅佐驻防将军办理军政。由特者简派。②清制,凡出征之将军亦往往派参赞大臣,以分统军队。官名。清朝制度,在总统伊犁、新疆、塔尔巴
明清中央各部院主事之别称。各部主事的别称。见“主事”条。
官名。即典厩令。官名。隋炀帝时改龙厩为典厩署,掌左、右驳皁二厩;属太仆寺。唐朝太仆寺所属四署之一为典厩署,设令二人,从七品;丞四人,从八品。掌管饲养马牛杂畜。参看《隋书·百官下·太仆》、《新唐书·百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