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缉探总局

缉探总局

官署名。清末京师公安侦查机关。光绪三十一年(1905)于巡警部设探访队。三十三年,于民政部设稽查缉捕局,宣统元年(1909),将缉捕探访归併为缉探总局。专司侦探、缉捕事宜并检阅各种报告、新闻。置总办一人,辖左、中、右三缉探中队。三年,缉探事务划归内、外城巡警总厅后撤。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民政部设稽查缉捕局,下辖中、东、西、南、北五局。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正月与探访队合并,定名为缉探总局,将原稽查缉捕局的五局改组为缉探中队、左队、右队。总局设总办一人,每队设官弁兵夫四十二人。专司侦探、缉捕之事,辅助地方进行秘密调查、访事,接管各项报告,检阅各种新闻等。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侦缉事务划归内、外城巡警总厅,缉探总局裁撤。

猜你喜欢

  • 路都总管

    官名。金置,为路总管的主官,见“路总管府”。

  • 左弋丞

    官名。西汉置,属少府,为左弋令副贰,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左弋为佽飞。官名,西汉置,属少府,为左弋令之副,助令掌左弋士弋射。参看“左弋令”条。

  • 龙捷左右军

    禁军名。后周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周广顺元年(公元951年)四月改侍卫马军为龙捷左右军,为禁军中的两军。

  • 郡国

    1、指郡和王国。皇子封王,其封地一般为郡,但不称郡,而曰国。《后汉书·百官志五·州郡》:“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2、指郡太守和王国之相或国王。《后汉书·百官志五》:“凡郡国皆掌治民,进贤劝功,决

  • 工部司务厅

    工部内部机构。清沿明制置,掌收受外省各衙门文书,呈工部堂官阅后,编号登记,分发各司办理;并掌各司处吏员工役的任用管理。设满、汉司务各一人,下设承发科,有经承二人。

  • 临时稽勋局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始置,北洋政府时属国务院。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 七月二十二日公布的《临时稽勋局官制》规定,掌办开国时立功宣劳等的调查、褒扬、抚恤等事。设局长一人,审议员八人,调查员十人,

  • 通直郎

    ① “通直散骑侍郎”简称。②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谒者台置,员三十人,从六品,据事大小出使。唐高祖武德七年(624)置为从六品下文散官。宋初因之。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文散官,遂用为新寄

  • 黄门令

    官名。西汉为少府属官,掌宫中乘舆狗马倡优鼓吹等事。职任亲近,由宦者充任。有技艺才能者常在其署待诏。东汉名义上隶少府,主宫中诸宦者,秩六百石。中叶以后多以中常侍兼任,或典禁军,或持节收捕大臣,权势尤盛。

  • 四厢大将

    官名。北魏明元帝永兴四年 (412) 置,职掌不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改定官制后未见。武官名。北魏置,其所部为中兵的组成部分。参见“中兵”。

  • 临安府通判

    官名。南宋初年置,为临安府副长官。孝宗乾道七年(1171),改置判官领其事。九年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