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东境属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清沿置,设指挥、副指挥、吏目各一人,俱
杂任职名。唐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于门下省弘文馆置,员额九人,掌熟纸装裱之事。
官署名。辽朝置,掌东北路女直兵马。
官名。明清六科之主官。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六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正七品。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清顺治十八年(
官名,汉置,属少府,为东园匠令之副,佐令掌制陵墓内用器物和供应。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参看“东园匠令”条。
六部尚书别称。
官名。见“司勋中大夫、下大夫”。
见“誊录”。
清代的俸给制度。其制是银米兼支。米视俸而定,每银一两并给米一斛,银有零头者以米之升合准之。在外文官俸银与京官同,不给禄米。正俸之外,按职务等级另给银钱,称为养廉银。文职养廉银始于雍正三年(公元1725
官名。唐开元初,褚无量、马怀素侍讲禁中,名为侍读。其后以康子元为集贤殿侍讲学士。元代亦于集贤院置侍讲学士,员额二人,与侍读学士并为从二品,地位在大学士、学士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