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额设四人。详见“奏事处”。
① 官制用语。指定员即正员以外之官。如南北朝之员外散骑常侍、员外散骑侍郎。隋朝因之。唐武则天时置二千余人,皆用势宗亲戚,给俸禄,使厘务,至有与正员争事相殹者。后罢员外官厘务。②南诏官,位大军将下,犹唐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仲父房兵马之事。设详稳。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置,隶左、右备身府,与左雄武府各置雄武郎将,领皇帝亲近禁军骁果,以武勇郎将为副贰,有司兵、司骑二局,并置参军事。
官名。唐制为赤县令之一。参见“赤县令(1)”。
军职名。北宋置,统领禁军簇御龙、御龙骨䤪子、 御龙弓箭、 御龙弩四直卫士, 属殿前司。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各以布政使司为别。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山东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北洋政府总统府的稽核机构。袁世凯任总统时,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设置。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 改陆军部尚书设,军阶正都统,从一品,特简。掌陆军行政事宜,统辖陆军军人、军属。官名,清朝置。为陆军部长官,掌主陆军,稽颁营制饷章,以巩陆防。副大臣贰之。其
见“十武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