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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南诏官,中府副将。
官名。南诏官,中府副将。
官署名。①掌管刑法的机构。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属秋官府,以刑部中大夫为长官,少刑部下大夫为次官。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公府诸司中大夫,以刑部下大夫为长官,周宣帝即位后,复置公府诸司中大夫,
即洛阳县尉之一。详“孝廉左尉”条。
官署名。清末预备立宪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考查政治馆设。掌议复宪政折件,承拟周查各件,研究各国宪法,编订宪法草案,考核法典草案与单行法规,并汇成全国统计表诸事。以军机大臣兼领馆事。宣统三年
吏名。辽朝北枢密院佐吏,在掌北院头子事下。
官名。北周置。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属官,员二人,统武环兵,下设武环率上士、武环倅长下士以佐其职。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环人下士六人,掌致师(挑战)、察军中奸慝,环巡邦
“行台尚书左仆射”的省称。
官名。明清通政使司之副长官。佐主官掌司事。明洪武十年 (1377) 设,一人。并设誊黄右通政一人。南京通政使司亦设一人,皆正四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汉二人。乾隆十年 (1745) 裁一人
官名。唐朝元帅、都统、招讨使属官之一,出征则置一员。
官名。北魏置,尚书省北部尚书属官,主管北部曹文书往来,多用文学之士。外放可出任郡守,偶有任州刺史者。孝文帝太和 (477—499)改制废。
官名。渤海国左六司仓部次官,位郎中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