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正
官名。署之长官。明、清光禄寺所属大官、珍馐、良醢、掌醢四署设。明朝每署设一人,清朝每署设满、汉各一人,均为从六品。清朝乐部所属神乐署设一人,和声署设满、汉各一人,均为正六品。分掌各署事。详见各署正条。
官名。署之长官。明、清光禄寺所属大官、珍馐、良醢、掌醢四署设。明朝每署设一人,清朝每署设满、汉各一人,均为从六品。清朝乐部所属神乐署设一人,和声署设满、汉各一人,均为正六品。分掌各署事。详见各署正条。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内宰下大夫二人,为宫中事务之长,总理王宫之内务。所属有上士四人,中上八人,北周依《周礼》之制于天官府置司内,但降其命品,有司内上士,正三命,司内中士,正二命。属官有内小臣奄中士
官名。清朝光绪七年(1881)设。出使德国大臣兼。正二品。十三年,改驻俄大臣兼。二十八年,始专设出使奥国(奥地利)大臣。辖二等参赞、二等通译、一等书记、二等书记各一人。
①无具体职掌之官。《隋书·李德林传》:“授殿中将军。既是西省散员,非其所好。”②五代后周皇帝近卫亲军班直番号之一,招诸州豪杰为之。北宋初因置,殿前司马军诸班直有散员左右四班,侍卫司马军有散员指挥,军头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属内廷。主治宫人,有时皇后、贵人有罪,亦入此狱。东汉废。
杂任职名。唐于殿中省尚食局置八百四十人,又光禄寺太官署置监膳史五人,《旧唐书·职官三》作主膳,掌供膳食之事。
①官名。地位低下的宦官。春秋时齐国等置。《韩非子·难一》: “当世之行事都丞之下征令者,不辟尊贵,不就卑贱。”陈奇猷引旧注: “都丞,宦官之卑者也。”② 尚书左、右丞的别称。
科举考试的方法之一。唐代以试事务策来考试士子,是汉代策问的继续,此法至清代仍沿用。未废八股时,乡会试的第三场试策,是条对性质,举经史政事以为问题,根据问题而逐条回答。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废八
即“三司推勘公事”。见“三司推勘院”。
参见“库直”。
见“三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