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尚乘奉御,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复名尚乘奉御。参见“尚乘奉御”。官名。唐置,见“奉驾局”。
官署名。清末法律馆所属机构。
汉朝为吏与士卒的合称。晋朝指给官府役使者。凡高级官员均给车服吏卒。
官名,汉置,为御史大夫(台)属官,掌察举非法等。《汉书·严延年传》:“延年少学法律丞相府,归为郡吏。以选除補御史掾、举侍御史。”
官名。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一。侍奉皇帝身边,听候差遣。
官署名。南朝陈置。属尚书省吏部三公曹,掌理察冤狱。置令史。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初沿置。春官府典命司次官,佐典命下大夫掌内外九族和玉帛衣服的礼制规格以及全国的僧、道等宗教事务。正三命。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罢。
即“对换”。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即“对换”,见该条。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军吏。大夫爵。《淮南子·修务训》: “吴与楚战,莫嚣大心抚其御之乎曰: 今日距强敌,犯白刃,蒙矢石,战而身死,卒胜民治,全我社稷,可以庶几乎?”
官名。见“左右旅贲率上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