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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御书院

官署名。北宋置,隶翰林院,掌皇帝御制、御书及供奉笔札图籍之事。设勾当官三人,以内侍充任。其属有待诏、书艺等。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罢,绍兴十六年(1146)复置。


官署名。宋置,亦称翰林书艺局,属内侍省的翰林院,掌御制诗文与墨迹,并供奉笔札图籍。勾当官三人以内侍充任;有御书待诏、翰林书艺、御书祗候等。建炎三年(公元1 129年)废,绍兴十六年(公元1146年)复置,设干办官一人,系差睿思殿祗候;书待诏三人,书艺学七人,书学祗候十四人,书学生不限人数;并有诸色祗应若干人,以供奉弈碁、琴阮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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