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考课

考课

依据一定标准考核官吏政绩的制度,秦汉分常课、大课。常课每年一次,大课三年一次。由两个系统进行,一是中央课郡、郡课县,为中央对地方的考课; 一是公卿守相或各部门长官课其属吏,为上级对下级的考课。均评其殿最,升降赏罚。魏晋沿之。官员任职一定时期 (一年或三年) 后,由其直属长官对其功过加以评定,并记入“考簿”。依此决定官员升黜。唐朝则由尚书省吏部考功郎中、员外郎掌管。应考者皆具录当年功过行能,由本司 (州) 长官对众读议优劣,依四善二十七最标准,定为九等考第; 所在官署按规定名额平衡校定,再报送尚书省。考功郎中、员外郎、监考使、校考使分别检覆后,京官集应考之人对读注定,外官对朝集使注定,最后向皇帝奏闻。亲王及中书门下与京官三品以上,外官五大都督则以功过状直接向皇帝奏闻,由皇帝亲见裁定其考第。宋朝亦称磨勘,设审官院、考课院署理其事。审官院考京官,考课院考幕职地方官。官员任满一年为一考,由上级官府考校优劣。以四善、三最 (或四最)考校守令,以七事 (或十五事) 考校监司。考校入优等或上等者得减选、升资或转官。明朝分考满、考察两种,二者相辅而行。考满根据功过决定升降,其法为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分称职、平常、不称职三种,以此决定升、复职和降职,考察主要针对予以处理的官吏。其法为京官六年,谓之京察; 外官三年一朝觐,察典随之,谓之外察。清朝则有京察、大计之分。对象分别为京官和外官,京察三年一次,由部院司长官主持,分称职、勤职、供职三等,大计亦三年一次,先由各级地方长官察其优劣,申报督抚,审核送部。参见“”。


考核官吏政绩的好坏叫考课。课,考核。《汉书·京房传》:“房奏考功课吏法,上令公卿朝臣与京会议温室。”

猜你喜欢

  • 磨勘司司令

    官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置为磨勘司长官,凡刑名、钱粮,有冤滥隐匿者,稽其功过以奏闻于皇帝。初置一人,七年增设一人。十年革。十四年复置,一人。二十年复罢。

  • 编译图书局

    官署名。清末学部兼辖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学务处编书局设。掌研究、编纂各种课本。置局长一人,局员若干。附设研究所。清末学部所属机构。专司编纂各种课本。局长由学部奏派,局员由局长聘任。局中附

  • 律例馆收掌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乾隆七年(1742)设。四人,以刑部笔帖式充任。掌收发文件。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 右受

    官名。战国周王室置。掌制造器物的工官有“左受工”和“右受工”。“右受”即“右受工”省称。《增订洛阳金村古墓聚英》第四五图·银俑刻铭: “右受”,“中府, 右(酒)。”

  • 白间局丞

    官名。北齐置。见“白间局”。

  • 前宜营

    参见“怨军八营都详稳司”。

  • 保愈郎

    金朝太医阶官名。二十五阶之第十二阶,秩从六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六品上,称保愈郎。见《金史·百官一》。

  • 陆军署交通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军政部陆军署所属有交通司,以司长为主官,司内分设计、电信、运输三科,其职掌如下:一、交通人员教育、考绩及其补充事项;二、交通网之设计及器材购办修理事项;三、通信计划实施,设备补充事项

  • 旗籍司员外郎

    官名。即“旗籍清吏司员外郎”。

  • 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户都总管府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三十年 (1293),秩从三品。掌世祖母唆鲁禾帖尼别吉大营帐及大都打捕鹰房户。隶中书省兵部。仁宗延祐四年(1317),升为正三品。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经历、知事各一员。官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