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卫所制度。南、北两京各卫之外的卫所总称。各统于都指挥使司、行都指挥使司或留守司。参见“卫”。
官名。即工部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工部侍郎。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工部侍郎为司平少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工部尚书》,参看“工部侍郎”条。
官名。北魏置。《魏书·阉官传》: “景明(500—504)中,(成轨为)尝食典御丞,(中谒者)仆射如故。”佐尝食典御负责帝、后御膳的烹制及进奉。参见“尝食典御”。
青色印带。两汉魏晋南北朝,凡秩比二千石以上、中二千石以下官吏,如诸卿、郡守、杂号将军、中郎将、校尉、都尉等,皆银印青绶。故用以代指官吏等级。《三国志·孙坚传》裴松之注引《英雄记》:“今此行也,要当斩一
官名。五代始置,为侍卫亲军步军统兵官之一,位都指挥使下、都虞候上。宋朝沿置,为三衙军职之 一,侍卫亲军步军司副长官。一员,徽宗政和四年 (1114) 定品序在正任观察使之上,正五品。武官名。见“侍卫亲
官名。北齐置。亦称行台右仆射。《北齐书·皮景和传》“寻迁(景和)河南行台尚书右仆射、洛州刺史。”职掌略同尚书右仆射。若左、右并置,则右居左下。隋朝沿置,各行台省左、右任置,一人,视从二品。唐初诸行台尚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著帐郎君院官员。右祗候郎君班详稳司长官。任此职者,多为皇帝亲近之人。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属朝内典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文书名。下行文。始用于汉朝。凡官长告诫僚属,尊长告谕子孙均称敕。南北朝以后,则成为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唐、宋之时,君主指示及诫励臣工或晓谕军民时,有敕旨、敕牒、敕书之类。明朝之敕由殿阁大学士起草进
官署名。清末典礼院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 设。掌亲行礼节、斋戒、阅祝版、赞引读祝各事,典守坛、庙并兼理神乐署、和声署各乐舞事。置署长一人,佥事、录事并读祝官、赞礼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