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君
东汉对有学识有品行的社会知名人士,常以重礼征聘而授予官职,称“聘君”或“征君”。后世也有沿袭以制者。
东汉对有学识有品行的社会知名人士,常以重礼征聘而授予官职,称“聘君”或“征君”。后世也有沿袭以制者。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管双单月铨选、议叙、各官及吏员、俊秀出身人员的注册、验看、分发。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功臣号。宋朝以赐禁军诸班直将校。参见“功臣号”。
官名。北周置。正二命。一说为春官府属官。
官名。北魏置,掌诸宫门卫。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八品。北齐沿置,设六人,从八品。参见“宫门署”。
惩处官吏的刑罚。① 谓鞭刑。《尚书·虞书·舜典》: “鞭作官刑。”孔安国传: “以鞭为治官事之刑。”②对官吏黜陟废置等惩处之法的泛称。《周礼·天官·大宰》: “七曰官刑,以纠邦治。”《史记·五帝本纪》
官名。汉朝丞相府门涂成黄色,故所属主簿以此得名。东汉三公府亦然,主省录众事。官名,汉置。西汉时属丞相府,因相府门为黄色,故称黄阁主簿,掌相府文书。东汉沿置,三公府皆置,掌府中文书。《后汉书·百官一·太
官署名。元置,见“中尚监”。
官名。战国时为郡守尊称。秦统一后分全国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西汉景帝中二年 (前148)更名郡守为太守。新莽改名大尹。东汉复故,秩二千石。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掌管郡之民政、司法、监察、军事、财赋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道观为玄坛,置监为主官,掌玄坛事。
即“太子中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