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东汉置,《后汉书·舆服志上》说:“行祠天郊以法驾,祠地、明堂省什三,祠宗庙尤省,谓之小驾。每出,太仆奉驾上卤簿,中常侍、小黄门副;尚书主者,郎、令史副;侍御史,兰台令史副。皆执注,以督整车骑,谓
官名。辽朝置,属北面官。亦称“北大王”、“五院大王”。统领五院部军政、民政。原称“北院夷离堇”,太宗会同元年 (938) ,改称大王。官名。辽置,为北大王院的长官。见“北大王院”。
官名。三国魏置,员一人,六品,掌典禁兵督守殿廷。西晋员十人,六品,分隶左、右卫将军,朝会宴飨及乘舆出入,直侍左右,夜开宫城诸门,则执白虎幡监之,多选清望之士充任。东晋孝武帝太元(376—396)中改选
明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官员家居被召, 因需缺而预补者, 称为添注。
官署名。战国楚置。主管纺织业。战国楚官印有“中织室鈢”。
官名。明朝及清初提刑按察使司之职官。朱元璋吴元年 (1367) 始设,为按察使司之正官,正五品。洪武十三年 (1380) 革,次年复设。分领提学、驿传、清军、分巡、兵备等道。各省因事而置,无定员。清初
官名,或官署名。汉有执金吾,为护卫官;唐有金吾卫,为禁卫之一;宋元因之,有将军、上将军;明亲军有金吾卫。详见各条。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法部及所属衙门司员的升降补调京察考核等事,并考验法官、书记、律师、法律毕业生各员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
辽朝官名。北面官,掌文翰之事,有时亦主兵事。辽有大林牙院专掌修文告等事。此外北枢密院、文班司等官署也设有此职。群牧诸司所设,仅管簿书而已。官名。辽置,辽有大林牙院,掌文翰之事;其官有北面都林牙、北面林
旧时对州、县官自称的谦词。表示在其治辖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