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朝建文 (1399—1402) 中,改原文华殿大学士而置,一人。品级职掌均未变。
侯的家臣之一。《战国策·秦策》记甘罗年十二,为文信侯少庶子。汉承秦制,规定列侯置庶子一人,与家丞同主侍侯,理家事。东汉时规定列侯所食封户不满千户的不得置家丞,但得置庶子一人。三国魏亦置,见洪饴孙《三国
官名。宋代枢密院设此官,全称为“同签书枢密院事”,为枢密院主官之一,位在使、知院事、同知院事、副使、签书院事之下,为该院副贰之官,时设时罢,元丰新官制后改为“权领枢密院”。见《宋史·职官二·枢密院》。
即“皇太弟”,见该条。
监所职员名。北洋政府时期的县监,基本上是沿自清代的旧式监狱,惟改管狱官之名为管狱员。其职任是在县知事的指挥下掌理监狱事务,受各该省巡按使、高等审判厅长、高等检察厅检察长及其他依法令有监督权限官吏的监察
清朝捐纳事例之一,乃后期之加捐花样。咸丰九年(1859)为鼓励加捐而特设之班次。同治中又添设新班遇缺先一班,皆因成交纳实银而称为银捐。其选用之优异仅次于新班遇缺先,以至有“序补过速,见缺指捐”之指斥。
官署名。北魏置。职掌不详,多以他官典本曹事务。《魏书·宿石传》: “(文成帝兴光 (454—455)中,(宿石)迁侍御史,拜中垒将军,进爵蔡阳子,典宜官曹。迁内行令。”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参谋总长,掌管青年军复员士兵的管理、教育与分配事务。设局长一人,中将级;副局长一人,少将级。局内分设二处,处下设科。处长、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官名。春秋时陈国置。掌国君车乘之官。《左传·昭公八年》: “(楚)灭陈。舆嬖哀克杀马毁玉以葬。”顾炎武《日知录》卷二七: “舆嬖,嬖大夫也。言舆者,掌君之乘,如晋七舆大夫之类。”
官名。北周置。战时临时任命大臣为之,统兵出征,事讫即罢。在重大军事行动中,隶属于行军元帅。《周书·宣帝纪》: “上柱国、郧国公韦孝宽为行军元帅,率行军总管杞国公亮、郕国公梁士彦以伐陈。”隋沿置。开皇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