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航政局

航政局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于航政司之外另置航政局,依照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十二月十五日公布的《交通部航政局组织法》规定,处理航行海洋或航行二省以上船舶的航政事宜,但总吨数不及二百吨、容量不及二千担之船舶除外。局内分置两科:第一科,掌机要及考绩,收发文件及保管案卷,公布局令,典守印信,本局经费的预算、决算与出纳,编制统计报告,本局庶务及其他不属于第二科事项;第二科,掌船舶的检验及丈量,载线标识,船舶的登记及发给牌照,船员引水人的考核监督,造船,航路的疏濬、航路标识的监督、船舶出入查验证的核发事项。设局长一人,处理局务;每科科长各一人,分掌各科事务;技术员四至八人,办理技术事务;科员八至十二人,办理各科事务;因事务之必要并得酌用雇员。

猜你喜欢

  • 提点坑冶铸钱司

    宋代提举坑冶钱公事的官署,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

  • 官名。殷朝始置。西周沿置。掌苑囿之官。《殷虚书契前编》卷七页二○第一片: “癸卯卜,亘贞,乎(呼) 囿往。 ”

  • 省度量衡检定所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二月十六日国民政府公布《度量衡法》,规定划一全国度量衡,应由工商部设全国度量衡局掌理之,各省及特别市得设度量衡检定所。同年四月十一日工商部即制定《各

  • 国论勃极烈

    官名,金设此官,位次于都勃极烈和谙版勃极烈,属中央级的高级官员,相当汉族官制中的宰相。见《金史·百官一·序官》。参看“勃极烈”条。

  • 王内史

    皇子封王,其郡为国,内史掌治国民。成帝省内史,更令相治民。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 直勤

    北魏鲜卑语的音译。亦作直懃,将指北魏皇帝的嫡系子弟。《宋书·索虏传》: “(拓跋)晃子濬字乌雷直懃,素为(拓跋)焘所爱。”

  • 北枢密院通事

    吏名。辽朝北枢密院吏员,在北院郎君下。官名。辽置。属北枢密院,以熟悉华俗、精通华语之人为之,掌通译语言之事。

  • 三司管勾架阁库

    官名。金置,属三司。掌管三司档案、文卷之事。员额一人,秩正八品。

  • 外都水使者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置,掌外都水监事。后废。哲宗元祐四年(1089)复置。官名。宋置,见“都水外监”。

  • 录事掾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门下属吏,掌文书。位低于主记室掾。其下有录事史、录事书佐。郡县开设军府者置录事参军。南北朝后只称“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