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封地为邑的受封女子称邑君。《后汉书·董卓传》:“其子孙虽在髫龀,男皆封侯,女为邑君。”2、邑令的别称。《后汉书·百官志》:“四夷国王,率众王,归义侯,邑君,邑长,皆有丞,比郡、县。”
官制用语。宋朝翰林学士、知制诰、杂学士及馆阁等带职官员,因过犯被削夺职名,称落职。宋制,加馆职或贴职的官员,被撤销所加职名,称为落职。
官名。金代设此军官,从三品。原名总领,后改名为都尉。《金史·百官一》:“正大二年,更总领名都尉,升秩为四品。四年,又升为从三品。”见《金史·兵志》。
即“荫补”。
官名。唐朝宰相职衔名义。《新唐书·高祖纪》: 武德元年(618)六月“赵国公世民为尚书令,裴寂为尚书右仆射,知政事,刘文静为纳言,隋民部尚书萧瑀、丞相府司录参军窦威为内史令。”罢此衔者即罢宰相之职,《
官名。南朝宋置,中书省属吏,掌宣诏。见《宋书·何偃传》。
官署名。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建大兴龙普明寺于海南,置规运提点所,秩正四品,设官六员。二年,拨隶隆祥总管府。三年,改为都司,仍正四品。掌营造出纳钱粮之事。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名。清末及北洋政府置,属修订法律馆,地位在总纂之下。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 始置,为民部金部司次官。炀帝大业三年(607) 省,后置承务郎行其职。唐朝复名员外郎,为户部金部司次官,从六品上。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珍员外郎、司金员外郎,寻各复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增置散职八尉之一,正七品。官名。隋炀帝置,正七品武散官授宣惠尉。见《隋书·百官下》。